“人文知识·国际业务”“技能”“技术”等这些身份,是与外国人被允许在日本从事的工作内容有关联的资格。更换工作的时候,需要变更在留资格身份。
像“定住者”“日本人的配偶等”身份者,是与外国人身份有关系的在留资格。很多有日本血统的人都持有这个在留资格吧。持有这个在留资格的人可以从事的工作,不受在留资格的限制。
持有“技能实习”的在留资格被准许就业时,如果你是一位技能实习生,你可以以“技能实习”的身份允许在日本工作。技能实习期结束后,如果想继续留在日本工作,你需要变更特定职业的“特定技能”的在留资格后才能从事某些职业。
本来持有“留学”、“就学”、“短期逗留者”等不允许在日本工作的在留资格者,也可能被允许在一定时间内兼职工作,特别地从事“在留资格允许范围以外活动”的工作。
相反,在没有在留资格的情况下,是不允许在日本从事工作的。但是,事实上,在日本没有在留资格而在工作的外国人也不在少数,这样的人作为劳动者的权利也是被承认的。另外,对于为了获取在留特别许可的外国人,和那些作为难民认定而在进行案件审理中的外国人,为了保护他们的生存环境,也有可能会考虑到某些特殊的因素。